信息集锦
公告栏
首页 > 信息集锦 > 公告栏
关于做好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7  浏览:
乐总工〔20124
 
 
关于做好乐清市工会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作委,各基层工会:
清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精神,经中共乐清市委和温州市总工会同意,乐清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2年3月底召开。为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市委同意,确定出席乐清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356名(分配名额附后),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若干名。
代表构成比例: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先进代表占75%以上,先进模范代表占5%、一线职工代表占10%,党政领导、技术管理人员代表分别占5%。其中女代表不少于25%。非党派代表、新乐清人和少数民族的会员代表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表人选应具有先进性,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2)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3)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工会工作献计献策,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4)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具有开拓精神,成绩突出;(5)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及要求
根据基层工会数、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分配名额。具体要求:工会会员在25名以上;建立工会在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交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
市总工会按“二线二块”(二线即教育与财贸二个产业工会、二块即镇街道工会与市总直属工会)下达代表名额,然后由“二线二块”具体分配落实到各有关基层工会。
四、代表产生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级工会要按名额、条件和结构要求与所属基层工会协商提名,在广泛征求代表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基层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市总工会机关的代表,由市工会常委会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落实到各镇(街道)、开发区、直属进行选举。
各级工会务必于2012年2月29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将代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代表须提供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和电子版,并注明单位和姓名)及代表名单汇总表报市总工会组宣部。(联系人:周素芳、李萍;联系电话:61886513、61886515。邮箱yqgh5151@126.com)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出席乐清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主席要亲自负责,把推选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确保推选工作的圆满完成。要全力以赴做好推选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推选工作的进展和动态。
(二)规范程序,严格制度。代表人选的推选要严格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把握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协商、选举等环节,确保代表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召开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各级工会在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的积极贡献,宣传广大职工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的突出成绩,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职工以饱满热情参与代表选举,用优异成绩迎接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4、 乐清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乐清市总工会
2012年2月15日   
 
 
主题词:工会代表 选举 通知

 抄送:温州市总工会,中共乐清市委,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发

 
上一篇:关于召开乐清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下一篇: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返回顶部] [关闭本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后台管理
乐清市总工会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6010722号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918号(市民活动中心A区) 邮编:325600 电话:0577-61886512 E-mail:yqgh51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