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社会职能是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乐清市总工会迄今历经十一届委员会,杜炳法、刘志光、李桂卿、郑少华 、王怀宁、田玉连、南孔球、姚修堤、夏金钿、谷燎原分别历任市总工会主席。1957年到1963年,工会主要领导调动频繁,先后任县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有王学桢、刘兴国、朱道文、李桂卿等。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由市政协副主席谷燎原兼任主席,黄道成、徐乐荣为副主席。
1927年3月,乐清县总工会成立,下属已立案工会3个,会员595人,未立案工会9个,会员1381人。县工会诞生起,在中共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工人群众同反动势力展开了英勇斗争。解放后,中共乐清县委十分重视工运工作,由民运部分管工运工作的杜炳法负责筹建县总工会。于1952年9月7日至8日,召开了乐清县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乐清县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乐清县总工会受到极大的冲击,陷于瘫痪状况。直到乐清县第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召开,乐清县的工会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乐清市总工会现下设办公室、权益保障部、组织宣教部等3个职能部室,所属事业单位有工人文化宫、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职工技协。下辖4个乡镇总工会、20个乡镇工会、2个产业工会.全市共有基层工会1693家(其中非公企业工会1250家),会员22万人。
乐清市总工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国家政权重要的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在推进乐清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乐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完善困难职工帮困机制,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畅通职工维权渠道,突出社会维稳工作,协助政府促进就业,完善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
乐清各级工会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乐清率先实现第三次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总工会历届委员会
第一届委员会
主 席 : 杜炳法 副主席: 林启安
第二届委员会
主 席 : 刘志光
第三届委员会
主 席 : 李桂卿
第四届委员会
主 席 : 郑少华 副主席: 连传炳
第五届委员会
主 席 : 王怀宁 副主席: 丁维逊 李桂卿
第六届委员会
主 席 : 田玉连 副主席: 林景乐
第七届委员会
主 席 : 南孔球 副主席: 陈星泽
第八届委员会
主 席 : 南孔球 副主席: 陈星泽 王翠微
第九届委员会
主 席 : 姚修堤 副主席: 周晓丹 黄升祥
第十届委员会
主 席 : 夏金钿 副主席: 周晓丹 黄升祥
第十一届委员会
主 席 : 由市政协副主席谷燎原兼任 副主席: 黄道成 徐乐荣 庄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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